(二十一)加快計量技術機構建設。深化計量技術機構改革創新發展,優化整合國家計量技術機構、區域國家計量測試中心、地方各級計量技術機構和行業主管部門專業計量技術機構。大力推動國家計量技術機構創新發展,通過組織開展重大測量原理、方法前沿技術攻關,建立量子計量基準并保持國際等效,提供一流的量值溯源和測量服務,支撐國家科技創新、工業競爭力提升和經濟社會發展。充分發揮省級人民政府和行業主管部門計量基礎設施規劃建設自主權,加強普惠性、基礎性和公益性計量基礎設施建設。提升計量技術機構服務市場的能力和水平,推動形成一批專業領域服務平臺,培育一批專業化、社會化、網絡化的服務機構,為經濟社會發展和行業創新提供計量測試服務。

(二十二)加強計量人才隊伍建設。依托重大科研項目、重點建設平臺,加大學科帶頭人培養力度,著力培養具有世界科技前沿水平的高層次計量領軍人才。吸收引進國際計量人才,支持培養青年科技人才,打造一批計量科技創新團隊。實施計量專業技術人才提升行動,建設計量公共教育資源開發、培訓平臺和實訓基地。加強計量領域相關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改革注冊計量師職業資格管理模式,推進注冊計量師職業資格與工程教育專業認證、職稱、職業技能等級、職業教育學分銀行等制度有效銜接。鼓勵計量技術機構創新崗位設置,建立首席計量師、首席工程師、首席研究員等聘任制度。建立國際組織計量人才庫和國際計量合作專家團隊,支持科技人員開展多層次國際計量交流合作。
(二十三)完善企業計量體系。引導企業建立完善與其科研、生產、經營相適應的計量管理制度和保障體系,加大計量投入,加強計量科技創新和人才培養,強化對工業測量過程、測量數據的管理,鼓勵其通過測量管理體系認證。建立企業計量能力自我聲明制度,開展工業企業計量標桿示范。發揮龍頭企業和各類計量技術服務機構引領帶動作用,實施中小企業計量伙伴計劃,全面提升產業鏈相關中小企業計量保證能力。鼓勵社會各方加強對企業計量發展的資金投入和支持,健全激勵企業增加計量投入的普惠性政策體系,對企業新購置的計量器具,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二十四)推動區域計量協調發展。建立與國家重大區域發展戰略相適應的區域計量發展統籌機制,推進國家重大區域發展戰略計量服務協同平臺建設,研究建立區域計量數據協同應用中心。積極發揮區域國家計量測試中心的作用,完善區域量值傳遞溯源體系。強化區域計量科技創新合作,開展區域性計量比對活動,推進區域計量能力、結果互認。優化區域計量發展互助機制,加大計量技術指導幫扶、計量項目援建力度,縮小區域計量發展差距,推動區域計量協調發展。
(二十五)支撐質量基礎設施一體化發展。積極發揮計量、標準、檢驗檢測、認證認可等國家質量基礎設施的協同作用,為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一體化質量基礎支撐服務。推動計量與標準、檢驗檢測、認證認可領域相關技術規范和標準的相互參考借鑒和共享共用,以精準計量推動標準數據和方法的科學驗證。強化檢驗檢測、認證認可領域計量溯源性要求。深化國家質量基礎設施協同服務及應用示范創新,在關鍵領域形成“計量—標準—檢驗檢測—認證認可”全鏈條整體技術解決方案。
(二十六)加強計量國際交流合作。深度參與國際計量發展戰略和規劃制定,積極參與和主導國際計量規則和規范制修訂。加強與世界主要國家和地區計量交流合作,建立健全雙多邊交流合作機制,加快計量雙多邊互認進程。加強對共建“一帶一路”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計量援助和知識傳播,規劃和實施一批重點計量援助項目,幫助發展中國家提升計量能力和水平。積極參與國際計量比對,穩步提升國際互認的計量校準測量能力。積極推行國際法制計量組織(OIML)證書互認制度,不斷擴大互認范圍,增加OIML證書指定實驗室。
六、加強計量監督管理,提升計量監管效能
(二十七)完善計量法律法規體系。借鑒國際先進計量立法經驗,推動計量法及相關配套法規規章的制修訂。補充完善計量校準、標準時間、產業計量、計量數據等方面的法規規章,推動相關監管制度的建立和實施。動態調整國家實施強制管理的計量器具目錄,完善部門行業專用計量器具目錄制定規則。加強國家、部門行業和地方計量技術委員會建設,建立完善以國家計量技術規范為主體、部門行業和地方計量技術規范為補充的計量技術規范體系。建立計量技術規范與計量標準建設協調機制,開展計量技術規范制修訂、實施和效果評估。積極采用國際計量規范,提升我國計量技術規范的國際化水平。
(二十八)推動計量監管制度改革。堅持一般監管與重點治理相結合,深化計量監管制度改革。探索建立智能計量器具實時監控、失準更換和監督抽查相結合的新型監管制度。推動對計量器具、測量軟件、測量系統等進行綜合計量評價。健全計量比對工作機制和管理模式,培育一批國家級計量比對中心。加強標準物質監管制度建設。積極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規范量和單位使用。推動對基礎研究和科技攻關項目量值準確性、可靠性計量評價,對重點實驗室、重點工程、國家重大專項開展量值保障能力驗證。落實市場主體計量風險管控主體責任,強化計量風險防范意識,快速有效處置計量突發事件。
(二十九)強化民生計量監督管理。實施計量惠民工程,加強供水、供氣、供熱、電力、通信、公共交通、物流配送、防災避險等相關計量基礎設施建設,提升基層民生計量保障能力。面向精準醫療、可穿戴設備、體育健身、養老等民生領域,完善相關計量保障體系,夯實高品質生活的計量基礎。圍繞食品安全、貿易結算、醫療衛生、生態環境等領域的計量監管需求,加強計量器具強制檢定能力建設。持續開展對集貿市場、加油站、餐飲業、商店和眼鏡店等的專項監督檢查,加強對定量包裝商品的計量監督。圍繞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強化鄉村民生計量保障,加大對涉農物資的計量監管,推動計量技術服務向農村地區延伸。
(三十)創新智慧計量監管模式。充分運用大數據、區塊鏈、人工智能等技術,探索推行以遠程監管、移動監管、預警防控為特征的非現場監管,通過器具智能化、數據系統化,積極打造新型智慧計量體系。推廣新型智慧計量監管模式,建立智慧計量監管平臺和數據庫。鼓勵計量技術機構建立智能計量管理系統,推動設備的自動化、數字化改造,打造智慧計量實驗室。推廣智慧計量理念,支持產業計量云建設,推動企業開展計量檢測設備的智能化升級改造,提升質量控制與智慧管理水平,服務智慧工廠建設。
(三十一)推進誠信計量分類監管。完善誠信計量體系,建立以經營者自我承諾為主、政府部門推動為輔、社會各界監督為補充的誠信計量管理模式。在商業、服務業等領域全面開展誠信計量行動,強化市場經營主體責任,推行經營者誠信計量自我承諾,開展誠信計量示范活動。加強基于區塊鏈技術的誠信計量社會共治可信服務平臺建設,完善數據可信、服務透明的誠信計量信息公開機制。建立市場主體計量信用記錄,推進計量信用分級分類監管、“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落實。
(三十二)加強計量執法體系建設。加強計量執法協作,建立健全查處重大計量違法案件快速反應機制和執法聯動機制。加強計量作弊防控技術和查處技術研究,嚴厲查處制造、銷售和使用帶有作弊功能計量器具的違法行為。規范計量服務行為,嚴厲打擊偽造計量數據、出具虛假計量證書和報告的違法行為。加強計量業務監管與綜合執法的銜接,加快信息共享,提升執法效率。加強計量執法隊伍建設,提升計量執法裝備水平。做好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加大對計量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對舉報計量違法行為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獎勵。
(三十三)推動計量服務市場健康發展。充分利用市場資源和力量,吸納各類社會組織參與法制計量工作,構建多元、開放的法制計量新格局。借鑒國際校準測量能力互認制度,探索建立中國校準測量能力承認制度。大力發展計量校準、計量測試、產業計量等高技術服務新興業態,培育和壯大專業化計量技術服務市場,不斷滿足市場多樣化、個性化需求。強化對高校、科研院所所屬實驗室及第三方檢驗檢測機構在用儀器設備的計量溯源性要求,保障科研成果的有效性和測試結果的可信度。
七、保障措施
(三十四)加強組織領導。堅持黨對計量工作的全面領導,把黨的領導貫穿于規劃實施全過程。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視計量工作,把計量事業發展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實施有效銜接,結合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制定具體的實施細則和要求,明確計量發展重點,分解細化目標任務,強化工作責任落實,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各有關部門、行業、企業要結合實際,采取切實有力措施,確保規劃各項任務落實。
(三十五)加強政策支持。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對公益性計量技術機構予以支持,加強計量基礎設施和計量基準、計量標準、標準物質、計量數據等國家戰略資源能力建設,強化計量監管和基層、基礎能力建設,保障全國法制計量監督開展和國家量值傳遞溯源體系有效運行。公益性計量工作所需經費按規定納入本級預算。發展改革、科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要會同市場監管部門制定相應的投資、科技和人才保障支持政策。加強對計量重大科研項目和計量科技創新支撐平臺的支持,促進計量科技研發和重點科研項目、科研成果的轉化和應用。鼓勵采用多元化融資方式,拓寬融資渠道,積極引導社會資金參與計量技術、裝備研發和應用服務。
(三十六)加強學科和文化建設。加強計量相關學科專業建設,支持高校自主設立計量相關二級學科、交叉學科及計量相關專業,推進計量相關專業升級和數字化改造。將計量基礎知識納入公民基本科學素質培育體系,在義務教育中增加計量基礎知識教育內容,開展計量線上教育資源建設與應用。培育一批計量領域高水平學術期刊,提升計量學術影響力。加強計量文化建設、科普宣傳和人才培養工作,培育計量文化研究及科普基地,發展計量文化產業,開發計量科普資源,推動計量博物館、科技展覽館建設和開放。積極培育和弘揚新時代計量精神,選樹計量先進典型,增強新時代計量工作者的榮譽感和使命感。
(三十七)加強協調聯動。加強上下聯動和橫向協調,推進軍地協同,形成落實規劃的合力。充分發揮全國計量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和地方協調推進機制作用,努力構建統一協調、運行高效、資源共享、多元共治的大計量工作格局。積極發揮國家計量戰略咨詢專家委員會作用,廣泛吸納高水平智庫人才,研究趨勢性、前瞻性重大計量問題,做好計量決策支撐和咨詢服務。充分發揮學會協會、科研院所、高校等單位的優勢和作用,集聚各方資源和力量,共同推動國家現代先進測量體系建設。
(三十八)狠抓工作落實。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行業、企業要建立落實規劃的工作責任制,按照職責分工,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市場監管總局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規劃實施情況的跟蹤監測,通過第三方評估等形式開展規劃實施的中期評估、總結評估,總結推廣典型經驗做法,發現規劃實施中存在的問題并研究解決對策,重要情況及時報告國務院。